今日,国务院将发布《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这是继药品开放最高定价征求意见后又一自主定价指导意见,《指导意见》指出,除公立医疗、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,其他医疗、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。
《指导意见》针对生态环保、农业水利、市政设施、交通、能源设施、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、社会事业等七个重点领域提出吸引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。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,这些领域大多是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展不够充分,进入存在困难和障碍的领域,也是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。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对非营利性医疗、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,对营利性医疗、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。另外,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还将被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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