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目前,由政府主导的药品统一招标制度,实行了十几年一直争议不断,在今年的两会上,更有几十位医药界的代表提出取消药品统一招标制度,再次引起了行业热议。
招标制度成顽疾 药品现“低价死”问题
药品政府统一招标这个制度存在不少问题,这已是业界的共识。然而,也有不少药企资深人士认为,在目前这个阶段,假如药品统一招标制度取消,也难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方案。
目前招标主体存在争议
在“取消派”看来,我国目前由地方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,名为“招标”或“采购”,实则招标机构并不采购药品,也不付款,仅仅通过行政权力审批确定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品种、价格、配送和还款,违背了“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的原则”,把买卖双方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审批,而且制定了空前繁杂的非必要的资料提供和审查程序,无端浪费了企业大量人力物力财力,剥夺了医疗机构招标采购的权力,并带来一系列腐败,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。
还有一些业内人士虽然不赞成取消招标制度,但目前招标主体就存在问题,“我不知道招标办存在是不是必要,”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南都记者表示,“我认为应该让医院成为招标的主体,而不是招标办成为主体。
在实际运作中,招标办往往把药品招标搞得七扭八歪,因为是招标办来决定竞标企业的资格。但是,招标办本身一不买药,二不卖药,三不吃药,四不负责付款,这样的机构,它到底能代表谁呢?”
药品“低价死”问题
目前药品统一招标制度下,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注重低价,从而表现出来最突出的现象就是很多药面临“低价死”,也就是很多药招标通过,但是定的是低价,结果医院药房断货。此前鱼精蛋白和甲巯咪唑等救命药都出现了断货的现象,值得注意的是,这些紧缺药物,越是医疗资源集中的地区,往往由于患者人数众多,越容易出现短缺。
“十多年来,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多是一勺烩,没有实行差别化管理。”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郑奎城说道,“‘质量优先、价格合理’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有效统一,一方面一些大型企业产品或独家垄断性产品因价格问题,达不到限价门槛而无法参与投标,或中标率低;而一些中小企业为占领市场份额,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,结果出现部分质量好、价格高的药品‘一招就没’的问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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